【本報台北訊】攸關國內碳權交易的「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草案」(簡稱《碳交易辦法》),環境部已在去年12月15日預告,昨日舉辦公聽會收集意見,氣候變遷因應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草案擬編碼追蹤、訂上下限、限制移轉(交易)1次,以防炒作價格,估今年上半年前完成公告上路。
依環境部預告草案指出,只要減量額採協議交易,並且交易數量未達100公噸、且屬「自願碳中和」等用途,就可以免收手續費。在公聽研商會議,金管會憂心表示,恐有事業單位把大額交易切割成小額交易,規避手續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允諾會檢討。此外,半導體協會代表也關心草案明定每個減量額度僅能移轉1次,希望開放適度轉售。但黃偉鳴坦言,不希望碳權成為炒作工具。
依據環境部預告國內《碳權交易辦法》,明定3種交易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同時也預留2大市場管控機制,首先,買入碳權不得轉售,其次,「必要時」環境部可指定交易價格上、下限。
此外,依預告碳交易辦法,依移轉辦法不同,手續費從5%至10%不等。有產業代表反映,相較於證券交易手續費不到0.2%,碳交易手續費卻高達5%,建議環境部應考量。對此,黃偉鳴說,仍希望排碳大戶應從自身減量做起,無法自身減量後再去購買抵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