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署估計,國內超過九千萬個飲用後的提神空飲料瓶,被消費者隨手亂丟在公園、河濱、工地等,嚴重破壞環境衛生與觀瞻,造成環保一大公害。
這些玻璃容器細分為透明及有色兩種,有色容器因著過色,回收再利用價值不如透明瓶高,回收率不理想,是造成空瓶公害的主因之一。
但若強制將有色飲料玻璃容器改成透明,恐怕困難度很高,因此筆者建議,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應促請台玻公司提高對有色玻璃回收的補助,因為目前透明玻璃瓶補助每公斤兩元,但有色玻璃瓶僅一點二元,誘因相差太大,回收率當然會有差別。
其次,應全面向製造商課徵清除回收處理費,使經銷商實施押瓶費措施,強迫消費者回收飲料容器,以換回押瓶費。
宋隆俊(台北市/電視台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