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課程。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交通部於民國111年底修法,納管微型電動二輪車,且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教育部近日舉辦高中騎乘安全研習活動,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重點,期盼教師提供學生正確觀念。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112年補助成立21所「高級中等學校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藉由專業團隊帶領,以專業學習社群模式,逐步提升學校教師安全教育知能與融入策略。高中階段陸續有滿18歲的成年學生可考駕照,推廣車輛騎乘安全教育。
國教署說明,112年委請台灣師範大學張俊興教授團隊,在全國北、中、南、東部共辦理7場高級中等學校騎乘安全課程師資增能研習活動,有357位教師參與。由機車騎乘安全教育課程設計團隊教師以「機車知識」、「騎乘安全」及「日常檢查」三大主題為核心,培養學生對機車各項功能的認知。
另外,為因應111年11月30日法規修正上路,舊稱為電動自行車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納管,在兩年內需全數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 新法規實施後,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行駛也需符合未滿14歲不得騎乘、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上限25公里等相關規定。
國教署表示,配合機車安全駕訓課程模組,公視已拍攝2部機車騎乘安全影片,放置於Youtube公視兒少頻道及教育雲教育媒體影音。另外也將以情境劇場方式製作6部教學影片,每部5至12分鐘,適合教師課堂教學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