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車主可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主要駕駛人登錄,違規通知單將以主要駕駛人寄送。圖/資料照片
【記者吳亭頤台北報導】民眾將車輛借給親友使用,但若遇到駕駛人遭違規舉發,罰單卻會直接寄給車主;交通部公路局表示,車主可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主要駕駛人登錄,違規通知單將依據規定以主要駕駛人為對象製單舉發寄送;另為防止人頭記點,目前開發多種稽核程式,對於異常歸責情形,如一車多人歸責、多車歸責同一人、異常違規等進行審查。
公路局指出,過去車主收到罰單後,如非實際駕駛人,須在罰單應到案日期前檢附相關證據(例如租賃契約)及足資辨識、通知應歸責駕駛人之證明文件(附照片違規通知單、違規人駕照或身分證明),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違規駕駛人,再由處罰機關另行通知應歸責駕駛人到案依法處罰。
公路局表示,現行辦理違規歸責手續,車主可至各地裁決機關及監理所站臨櫃,或透過傳真、電子郵件、郵寄方式或至監理服務網,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駕駛人駕照,填妥申請書,辦理車輛主要駕駛人登錄,若如申請主要駕駛人登錄,車主將不會收到罰單,即可無須再申辦違規歸責駕駛人。
公路局提醒,車主辦理歸責駕駛人所提出申請書及相關違規人資料,處罰機關均會加以審核,並提醒車主如提供不實資料,會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私文書犯罪之虞,將會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現行已有處罰機關移送司法機關調查案例。
交通違規新制上路,其中一年內違規記點滿12點將吊扣駕照,近期有駕駛人利用歸責主要駕駛人,買賣移轉記點點數;公路局提到,目前已開發多種稽核程式,對於異常歸責情形進行審查,必要時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以避免有人頭記點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