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防疫人員24日在高雄市苓雅區噴藥清消,加強防治登革熱。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勞工有可能因感染登革熱被要求在指定治療機構隔離,勞動部今(26)日發布解釋令,若勞工因此無法工作而請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且追溯至6月4日生效。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日表示,因應登革熱疫情,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會要求勞工必須住院治療,因此必須請病假,但請假後薪資中的全勤獎金可能受影響。
因此,勞動部今日特別發布解釋令,明令勞工在這樣的情況下請假,雇主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黃維琛說明,這項解釋令追溯至6月4日生效,這是今年本土首例發生的時間點,過去已受到影響的勞工都可以跟雇主要求補發,若雇主拒絕可請地方主管機關輔導,若雇主輔導之後仍拒發,則可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