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日前已通過「建物設置太陽光電」,近期政府已初步訂出標準,未來建築面積達300坪以上的新建物或擴建案,將必須設置太陽能光電,估計每年約可新增170MW(17萬瓩)建置量,並帶動逾百億元商機。
據悉,經濟部與內政部歷經5個多月討論後,決議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以上為門檻,最低設置量是50KW(瓩)起跳。
按照估算,未來新建物約6%適用,若以國內1年新建物約10萬棟(戶),僅6000戶有影響,型態多會是大型商辦、豪宅等。
針對政府利多政策,國內太陽能業者均舉雙手贊成,並希望盡速實施,以利台灣綠能目標能盡速達陣。
經濟部能源署統計,截至今年8月為止,全台累計光電建置量約11.4GW,目標2025年時,全台累計光電建置量目標為20GW,其中,屋頂型約8GW,地面型約12GW,而2050年時,目標則是40至80GW。
根據政府估算,新建物屋頂設置光電,每年約可增加170MW,目前方向為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需設置太陽光電,而每20平方公尺裝置容量為1KW,最低就是50KW起跳,若未按規定設置,將無法取得相關建照。
屋頂種電也有免除條款,包括建物受光條件不足、紀念性建築物、其他特殊情形經過主管機關審核可免設,例如廟宇、國安相關建物等不適合都會排除預估年底前將公布相關子法,屆時就會開始逐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