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雜費調整公式還在討論,已有部分大學喊漲,輿論對此大都持反對意見,有大學生表示「學雜費調漲,將使大學生把打工當主業」,也有人認為中小學經費不足,大學學費卻不斷漲,實在不公平。
筆者認為,這些觀點並不能釐清大學學雜費調漲的問題。大學生因學雜費調漲就要把打工變正職,有商榷餘地,因為,讀大學真正的負擔是「正版原文教科書」價格居高不下,住宿費用與生活費隨物價波動,學雜費的影響有限;而中小學經費不足,是國民教育的問題,應由政府解決,不能與大學學雜費調漲混為一談。
另外,五年五百億元補助,應專款專用於研究,而非用於補助學雜費,不能牽扯學雜費問題。
但是,社經地位較高的家庭,是較有能力栽培子女進入公立頂尖大學,而且公立大學的學雜費與私立大學差距過大,由於大學非「國民教育」,政府拿全民的錢補助公立大學,確實有不公不義,政府是該讓公立大學自主調整學雜費,不過,弱勢者也有讀公立大學的子女,政府應以個案補助。
相對的,勞工階層的子女由於社經弱勢,的確大都就讀私立大學,政府該限制私校不能任意調漲學雜費,拿補助公立大學的經費,發放弱勢學生「教育券」以抵學費,減輕弱勢族群的負擔。
子韜(花蓮市/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