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沒有完整的標點符號,只有「句讀」。「句讀」也叫「句逗」,文辭語意已盡處為「句」,語意未盡而須停頓處為「讀」;書面上用圓圈作為句號,用瓜子點作為讀號。句讀號從漢朝用到清末民初,歷時兩千年之久。
一八九七年在香港出版了一本《拼音字譜》,作者是廣東東莞人王炳耀,他依據中國舊有的句讀號,吸收外國新式標點,草擬了十種標點符號在書中應用,這是中國設計標點符號之始,距今只一百年多。
一九○四年商務印書館印行《英文漢詁》,是中國最早使用標點符號的出版物。這本書的作者是大翻譯家嚴復。
五四運動前後,藉新文化運動興起白話文的推廣,在《新青年》的帶領下,全國有數以百計的報刊相繼使用標點符號,有的還由直轉為橫排。
一九一九年國語統一籌備處成立,胡適、馬裕藻、周作人、朱希祖、劉復、錢玄同等人提出〈請頒行新式標點符號議案〉(列舉十二種標點符號),獲得通過;一九二○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通令採用。
一九二○年亞東圖書館出版由汪原放標點的《水滸傳》,「這是用新標點來翻印舊書的第一次」(胡適語)。以後亞東又出版了多種古籍的標點本。
目前在台灣常使用的標點符號有十四種;而在中國大陸從五○年代末到七○年代末,國家組織了組一專家學者,對卷帙浩繁的《二十四史》和《清史稿》,進行整理校訂,分段標點後,由中華書局依次出版標點本,爾後即成為通用的標準本。
一九五一年九月出版《標點符號用法》,包括十四種符號。一九九○年三月,中國大陸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修訂本《標點符號用法》,符號增至十六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