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唯一聚落建築群「原清水信義新村」。圖/台中市府提供
【記者羅智華台中報導】為保存活化有形文化資產,台中市府向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申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及文化景觀補助,共獲核定31案總金額6億9541萬元,其中中央補助額度超過一半,補助3億5528萬8元。
文化局指出,通過補助審查者達 31案;包括計畫類11案、設計類6案、工程類9案及管理維護類5案。其中有不少私有文化資產經文化局協助後,順利獲補助,包括市定古蹟社口林宅、神岡呂汝玉墓園及歷史建築林振芳古墓、大南劉家祖厝調查研究及梧棲真武宮單彩修復等4案。
文化局表示,規畫設計類中,市定古蹟林氏宗祠、大甲瑞蓮堂、歷史建築東勢仔勝昌堂等3案皆為所有權人自籌51%經費,亦即將由民間主導該階段規畫設計,並由台中市文資處給予行政協助,公私協力維護文化資產,盼能作為民間自主保存修復保存維護文化資產的典範。
另外,歷史建築水湳菸樓及原金源吉宅第二案修復工程,皆為本府多年爭取補助案件,終於今年獲列核定。文化局指出,原清水信義新村是台中市唯一的聚落建築群第二期修復工程亦獲得補助,修復完成後將成為海線一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