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先前全台爆發缺蛋危機,行政院專案進口外國雞蛋,食藥署昨公布首批違規進口雞蛋,5批重逾12萬公斤的土耳其雞蛋,檢出不得殘留的致癌物質「硝基呋喃代謝物」。毒物專家表示,硝基呋喃為第二級致癌物質,對人體尚未有致癌的實證,為求安全,料理雞蛋,應完全煮熟再食用。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整體專案進口雞蛋查驗比率為8成4,食藥署邊境人員上周首次攔截到品質違規的進口雞蛋,係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所進口的5批土耳其「雞蛋」,總重12萬7260公斤,整體不合格率1.5%。
該批雞蛋被檢出致癌物質「硝基呋喃代謝物」,分別在0.6ppm至5.8ppm之間,國內不准使用此動物抗生素,因此全數退運、銷毀。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動物試驗證實該抗生素增加癌症罹患風險,但對人體尚未有致癌的實證報告,因此,在世界衛生組織分類的致癌物質中,列為第二級致癌物質,在台灣、美國、加拿大等多數國家均禁止使用。
顏宗海說,雞蛋驗出「硝基呋喃代謝物」,應是在養殖過程中,母雞食用含有此抗生素飼料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