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調漲後,行政院將全台九萬多輛計程車視為「準大眾運輸工具」,規畫每月給予四百五十公升的油價補貼,預估未來七個月對計程車和客運的補貼至少十六億元。
持平而論,補貼計程車不僅欠缺正面效益,連運將也表達不滿,而搭乘計程車者,經濟條件相對具優勢,政府卻用全民的錢補貼。
而且據估計,用油補貼每年約需經費二十億元,而計程車汽燃費從二○○五年十月一日起免徵(稅收減少約十億元),但仍難敵費率上漲壓力,可見補貼政策不僅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更欠缺公平正義,難獲民眾認同。
筆者認為不應該補貼計程車,應要讓費率調漲,計程車反映成本無可厚非,但民眾可以選擇是否搭乘,有錢的搭,沒錢的坐大眾運輸,天經地義。即使因漲價導致客源減少或收入減少,也應由運將概括承受,由市場機制而決定合理的計程車數量,可降低空車滿街跑,並避免造成能源及人力的浪費。
蔡木章(台中市/醫院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