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統計九十六年高中職以下學生校內外意外事故,共有五百一十四人死亡,一萬四千一百六十八人受傷,二十六名立委提案修正學校法,讓校園比照公共場所及賣場,提供公共意外險。
目前學生平安保險最高理賠只有一百萬元,保障不足的事實存在已久,這項提案出發點是善意的,但筆者認為,教育部的統計只有公布數字,並未公布意外事故發生的地點,是校內還是校外多
?原因為何及那一類居多?若沒有針對這些主動防範和宣導,只增加公共意外險,對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率沒有幫助。
有立委認為,四川地震學生死傷慘重,更需要增加公共意外險,但我認為,與其為此增加保費預算,不如把錢用來對全國各高中以下學校校舍,進行全面建築結構安全檢查,找出「豆腐渣」校舍,確保學生安全。
因此,投保公共意外險,只是降低傷亡者家庭經濟負擔,而不是增加公共安全,建議立委修正提案,以積極方式保障學生安全。
鄭兆年(豐原市/工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