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上周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已被提名的國民黨立委林文瑞首當其衝,參選止步。而去年剛當選金門縣長的陳福海,也因過去擔任議員時曾在議長選舉中收賄遭判刑10個月,觸犯該法所規範的「犯刑法第143條有罪判決確定」,因此確定無法競選連任2026金門縣長。
根據陳福海當年收賄判決書指出,陳於1994年當選議員時,在議長選舉中賣票收受賄款,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第3次發回更審判決有投票權之人陳福海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10個月、褫奪公權1年。陳觸犯刑法第143條、刑法第144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8條第3項。
另外,林文瑞曾因賄選獲判緩刑也確定無法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