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提供辨識真鈔與假鈔有6招,請民眾維護自身權益,多看、多摸及轉一轉。圖/中央銀行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警政署日前查獲多起利用仿真玩具鈔行騙案件引起政府部門高度關注並將全面查緝。中央銀行今天和警政署、電商業者開會,要求販售玩具鈔須做標示、發放「6招辨識真鈔」DM、電商業者避免賣家於平台販售仿真玩具鈔,且未來不排除加重罰責。
央行今天舉行記者會,媒體關切世面上有多少流通的「仿真玩具鈔」?央行發行局局長鄧延達指出,依據去年年底台灣寶島流通鈔券47.25億張計算,認為玩具鈔在市面流竄比例甚少,「幾乎沒有偽鈔」。
至於去年底到今年初,警方查緝到都是「仿真玩具鈔」,以1000元居多,多是個人詐騙戶在家列印再到市面店家使用。鄧延達批評類似的「新型態犯罪手法」,未來會思考如果用在非法用途將加重相關刑罰。
他同時公布近期在市場查緝的「玩具鈔」與「仿真玩具鈔」,後者常見號碼包括,100元的CQ281880VJ、1000元的HR484268XD、500元的DR663080VA、2000元的GM580370UH。他同時公布「6招辨識真鈔」的撇別,包括水印、隱藏字、凹版印紋、窗式安全線、變色油墨、光影變化箔膜。
鄧延達同時指出,與刑事警察局、國內電商業者會議達成3項結論,包括,電商業者承諾加強商品審核機制,避免賣家於電商平台上任意販售仿真玩具鈔;要求販售玩具鈔必須在鈔體上標示玩具鈔;未來會思考是否如果用在非法用途,加重相關刑罰。
央行呼籲民眾維護自身權益,不論收到何種面額鈔券,運用「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簡單3原則,可避免收到偽鈔或仿真玩具鈔。
央行重申,偽造新台幣將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