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苗栗縣造橋鄉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開發案,在「落日條款」期限內無法取得處理許可證,反坤輿自救會昨天宣示取得「抗爭勝利」,將在十八日前逐步撤離已埋鍋造飯長達一年九個月的抗爭現場,自救會未來將轉型為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持續關注全台各地環保事件並願提供協助。
坤輿掩埋場開發案,歷經七千五百一十一天、三任縣長,隨環保署修正廢棄物清理法「落日條款」,坤輿一年內無法拿到處理許可,明天開發設置文件將宣告失效;自救會昨在坤輿門口水泥塊上噴「關門大吉」大字,宣告勝利,成為苗栗群眾抗爭少數翻案成功的案例,寫下里程碑。
「環境永續、抗爭勝利!」自救會昨舉行記者會前,眾人手拉手打氣,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說,感謝相信、支援他們的夥伴們,苦守一年九個月,終於取得抗爭勝利。
自救會成員林文欽說,他父親是當初最先參與抗爭的居民之一,兩年後病逝,生前曾交代後事「掩埋場一定不能給它做下去」,所以他長期參與抗爭,甚至連兒子、媳婦也加入,兩個讀國中孫子也都認同要一起保護家園,能堅持到現在,全家都很痛心但也很開心。
自救會指出,環保署去年九月十三日公告落日條款,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要求坤輿這類在多年前通過部分程序、但遲未取得處理許可的廢棄物處理場,必須在一年內完成所有程序,否則過去取得的同意設置文件將失效。縣府環保局解釋,推算一年期限的屆滿日是今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