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愛刷茱麗葉
民國六○年代,媽媽連生五娃,每娃差兩歲,小學一年級,我開始接收洗衣大事。弟妹依序洗完澡,約莫八點,就著清朗月色坐在小板凳上,在院子刷洗全家人的衣服。頭頂的明月光照著沾滿泡沫的雙手,我拿著棒槌敲打衣物,一上一下。不是媽媽懶惰虐待女兒,而是她趕著家庭手工出貨,貼補家用,因為當軍人的爸爸薪餉薄得可憐,而孩子生太多。
小小的手洗著滿桶的髒衣物、尿布,心想,長女怎麼那麼可憐啊!尤其冬天,洗衣洗到鼻涕眼淚齊發。還是當妹妹好,只要幫弟弟餵奶、餵飯即可。洗衣洗到國中一年級,家中買了洗衣機,我終於不用再當苦命的阿信洗呀刷的,但是,我的手也洗殘了,好粗啊!
長大後才知我遺傳了媽媽的富貴手,不能長時間碰水,尤其是皂類與洗碗精。洗衣機的發明解救了我族,但洗碗機很貴ㄟ,媽媽說戴塑膠手套洗碗也可以洗得很乾淨。
到男友家吃飯,吃完飯、洗完碗,他媽握著我的手笑咪咪的聊天話家常,好親切。事後男友轉述他媽說的話:「這個女孩子好,手很粗,一定很會做家事,是個勤快的女孩,兒子挑媳婦的眼光沒錯。」我大器的跟男友說,不用拍婚紗、度蜜月,請買洗衣機、洗碗機、吸塵器給我即可,那時還沒有掃地機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