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管中閔表示,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基本要求。圖為台大校園。圖/杜建重
台大校長管中閔(圖)表示,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基本要求。圖/中央社
【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身陷論文案爭議,台灣大學昨召開記者會公布學倫審定會結果,裁定林智堅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智堅國發所碩士學位,並由台大教務處核定撤銷。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說明審定內容,認定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內容高度重疊,而余正煌論文早半年完成,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
蘇宏達表示,審定期間曾邀請林智堅和指導教授陳明通三次列席說明,余正煌兩次,林、陳兩人均未出席,僅余出席一次。審定會根據檢舉人材料,和被檢舉人提供的文件及詢答內容分析,並經無記名投票決議,嚴謹完成審定。
蘇宏達談到,審定會先以系統比對兩人論文,相似度超過百分之四十。委員再以逐章、逐節、逐段、逐小節比對,余和林包括研究對象、分析架構、目錄結構、圖表圖示、論文摘要,以及第一章、第三章、第四章前言至第一節均高度相似。
蘇宏達說,論文摘要是發現新問題的核心,兩人摘要前七行幾乎一模一樣;第四章結論前言第一節兩人亦高度相似。審定會將論文高度重疊處十五處進行比對,其中八處相似度和重疊已逾越合理範圍,構成抄襲情節重大。
蘇宏達舉例,余正煌論文研究二○一四年新竹市長選舉林智堅的得票基礎,林智堅則是研究蔡仁堅的槓桿效應。但委員會實際研讀林的論文後,發現內容未分析槓桿效應,而是研究蔡仁堅的得票基礎。
兩人論文亦有同錯之處。蘇宏達指出,余正煌使用「二元勝算對數回歸分析」但英文拼字有誤,林智堅也錯相同之處;余圖表統計上亦有誤,自行把對照組係數寫上零,林卻也寫上零,可見兩人同錯之處。
林智堅主張清白
不影響桃園參選
林智堅曾舉證與陳明通往來的電子郵件,但審定會認為,該電子郵件內容無法證明文稿原始作者為林智堅,文稿也沒有修訂符號,加上林、陳兩人都無到場說明,亦無法解答誰為抄襲者。
另外,林智堅指稱自己是民調的提供者,委員會確認「無誤」,不過委員會認為,民調資料提供不等於論文撰寫文字的原創,林智堅的主張無法否認抄襲的存在。
林智堅昨召開記者會反擊,表示將捍衛個人清白到底,並指此事對他參選桃園市長沒有影響。
台大教務長丁詩同表示,若當事人不服裁定,依法可向教育部提出申訴,台大會再依照規定辦理。台大昨證實,陳明通亦遭人檢舉,台大將依照學術倫理規定,組成審定委員會做調查和審定。
管中閔說重話
誠信不能含糊以對
台大校長管中閔說重話,強調維護百年校譽,誠信不能含糊以對。他表示,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基本要求,這次事件帶給台大很大的傷害與警惕,未來會加強學術倫理宣導和教育。
教育部長潘文忠昨迴避媒體訪問,教育部用文字回應「尚未收到台灣大學做成決定的公文」。
中研院院士、前教育部長曾志朗看完台大的說明後表示,台大作為世界一流大學所表現的學術風範,堪稱經典之作,是國際一流大學的表率,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