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是否規定學生須於校服上繡姓名,應尊重學生個人意願。圖/unsplash
【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為了保護學生隱私,有民意代表向教育部爭取,應該要求校方修改目前要求學生於制服上繡姓名的規定。教育部長潘文忠今日受訪表示,經過共同會商已有共識,繡學號有其必要性,緊急狀況可做識別,繡名字跟性別差異則尊重學生意願。
全台仍有約五成國高中生要在制服繡姓名,國教署今年5月24日上午10時邀集,全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學務工作行政代表、校長團體代表、家長團體代表、教師團體代表、兒少代表、地方政府行政主管等召開研商會議。
潘文忠表示,國教署將於今年6月底前函請主管學校,以及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在111學年度開始之前,循校園民主程序蒐整學生、教師、家長等相關代表意見後,召開服裝儀容委員會討論學校校服繡姓名事宜,並送校務會議通過。
潘文忠指出,包含基於校園內外識別學生身分仍有其必要性,尤其是緊急危安狀況發生時,為能立即識別身分與會人員均認同學生於校服上繡學號;但是否規定學生須於校服上繡姓名,應尊重學生個人意願,不得強制且不應有性別差異。
潘文忠說,透過公開民主程序討論,希望校方不要為了管理而管理,例如過去冬天寒冷學生應以身體健康為主,而非僅能穿著學校外套,不要過於僵化。教育部確實要對於沒有達到實質效益的服裝儀容硬性規定,來做逐步性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