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選校長 須開遴選委員會 |2022.05.13 語音朗讀 94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增列教師員額編制、強化常態分班等,同時增訂公立學校不適任校長解聘規定,並明定私校校長遴選,必須召開遴選委員會,報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聘任。根據草案,目前國民中小學每班教師員額編制是採每班固定教師員額編制,為避免小校人力不足,未來配置學校所需教師員額,各地方政府得從「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考量,進而配置學校所需的教師員額。 前一篇文章 4月房地合一稅收 台中9連霸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台南鐵路地下化10月17日通車 站前廣場變徒步區2026.10.1102黃仁勳、蘇姿丰 獲美科學榮譽獎章2026.10.1003南非人權法官皮萊 獲和平獎2026.10.1004草嶺古道芒花季2026.10.1005總統國慶談話 聚焦經濟成長 2026.10.1006秋季燥寒交替 慎防過敏骨牌效應2026.10.1007煙火映照 中華民國生日快樂 2026.10.1108印度勒克瑙 洪水肆虐2026.10.1009少年戲水失蹤3小時 奇蹟獲救2026.10.1010加薩衝突3周年2026.10.1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年資愈淺流動率愈高 未滿3年占74%半導體用電 10年達1100億度海鯤號海測 專家:按部就班IMF:AI海嘯 衝擊4成工作美擬與那國島部署 反艦與防空飛彈國慶演說 賴:打造山巔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