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選校長 須開遴選委員會 |2022.05.13 語音朗讀 86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增列教師員額編制、強化常態分班等,同時增訂公立學校不適任校長解聘規定,並明定私校校長遴選,必須召開遴選委員會,報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聘任。根據草案,目前國民中小學每班教師員額編制是採每班固定教師員額編制,為避免小校人力不足,未來配置學校所需教師員額,各地方政府得從「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考量,進而配置學校所需的教師員額。 前一篇文章 4月房地合一稅收 台中9連霸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快遞4千件新衣 台北佛光人送愛到花蓮2025.10.0402逾850校學生 每天閱讀《人間福報》2025.10.0403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叢林的管理法③2025.10.0404印度生命線快車 治療百萬人2025.10.0405日自民黨選黨魁 麻生握關鍵票數2025.10.0406馬太鞍溪再遇豪雨 恐又成堰塞湖2025.10.0407以軍攔截援助加薩船隊 全球抗議2025.10.0408【印象旅人】盧比安納可愛的水龍頭2025.10.0409【海闊天空】繞一圈瀨戶內 品賞關西文史2025.10.0410美駐陸大使:一中政策不變2025.10.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總統國慶談話 聚焦6大關鍵力國防院台北安全對話 充斥信川論李洋備詢首秀 卓揆幫腔國慶預演 雷虎小組噴彩煙藍黨魁選舉電視政見會 鄭麗文:2026藍白合 該讓就讓海洋產業專區 培訓逾4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