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勞保條例修正草案」,提高女性勞工生育給付,可抵充產假期間的薪資,及強制投保年齡上限延長,並針對職業工會會員,因繳不起、欠繳保費,則給予降低勞保「滯納金」的繳納。
儘管修正內容稍增加對勞工的保障,但也增加勞保負擔,勞保基金將面臨嚴重窘境,加上開辦勞保年金制,無法與國民年金同步,將有破產危機,筆者實在看不出這樣的勞保新制,意義何在?
行政院在選前黃金周通過修正草案,難免會讓人覺得是為執政黨助選,為了「捍衛政權」,不惜以「掏空」手段釋出利多,提高生育給付固然是保障女性勞工權益,實際上卻沒有讓在職產婦薪資增加,反而肥了雇主,卻要由全體被保險人買單。
官員自圓其說是「減少雇主負擔,避免懷孕員工被解雇」,但也顯示決策思維仍是以保護資方為出發點,偏離公平正義原則。
勞保制度與勞退基金都面臨了結構性的問題,勞退新制實施後,將不能保障勞工退休的可支配盈餘,而修正的婦女生育給付,成為保障雇主權益的「勞保」,不僅有違勞保的公平正義,更是對吃緊的勞保基金火上加油。
阮肇(台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