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貴版「稅單錯誤,徒惹民怨」一文,想到媒體日前的專題報導,行政院頒布「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要發獎勵金給稅務人員,九十七年度就編列一億多元預算,令人懷疑是查緝獎金借屍還魂。
稅務員因過去有查緝獎金,常被批評為了獎金過度積極查稅擾民,例如明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卻常曲解本意,對被贈與人強加課稅,並憑空出現天文數字,違反實質課稅及信賴的保護原則,贈與人一再陳述也無效,為人民所詬病,因此取消查緝獎金,如今卻又搞出「獎勵金作業要點」,要發獎勵金,為何財政部要一錯再錯呢?
稅務員查稅錯誤影響人民的財產權,不同於一般公務員,不能說其他公務員有獎金,稅務員沒有,是不合理的,而且,好的稅務員基本條件就是品德要好,所以真正好的稅務員,是不需要獎金激勵的。
如果設置獎勵金是要防止基層稅務人員流失,我覺得,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建議將稅務人員的位階提升,工作有尊嚴且待遇有保障,吸引優秀人才,就是很好的方式,中央政府應該採納。
蒲公英(新竹市/工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