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民間藝人開始嘗試為佛陀造像時,佛陀去世已有五百年之久。

雖然佛教傳入中國,在《法苑珠林》書中有記述:漢明帝永平年間,佛像及經文同時傳入。
將佛像鈐記於書畫作品,始於近代高僧弘一法師,他出家後諸藝盡棄,唯獨書法寫作與其生命共始終,主要目的在於弘揚佛法。絕筆所書「悲欣交集」四字,每每讀來頗有感應。
法師對篆刻亦有相當程度的拈提,在其《李廬印譜》自序中就提到:「氣采為上,形質次之。」說明氣韻與神采最為重要,並強調本心的自然流露,其他的則是次要。
弘一法師所鈐蓋佛陀造像印,是其門生李鴻梁及黃寄慈等人刻製,計有數方,散見書畫作品之內,法相莊嚴與文相契,了了分明,另有一種別緻。
這方印章是觀想佛陀坐於蓮台的形象所刻製而成,以簡約為要。身上的衣紋全無,只是象徵性的點畫頭部、背光、頸部、腰部、兩手合十於胸前、正跏坐之形體,僅數點代表蓮花座。
所用刀法,是以衝、切兩者並用,務使佛陀造像單純而典雅,自然流露佛陀莊嚴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