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介紹十如是「三途」、「三善」、「二乘」的內容,現在說明「菩薩、佛」類者。
「菩薩、佛」類者:以緣因佛性為其相,以了因佛性為其性,以正因佛性為其體,以四弘誓願為其力,以六度萬行為其作,以智慧莊嚴為其因,以福德莊嚴為其緣,以阿耨多羅三菩提為其果,以大涅槃為其報。十如是,約四類來分別,如圖(一):
假使是聲聞聖者,只有九項(沒有第十項)。若依大乘三種佛身的意義來講,佛有報身。若依斷除煩惱盡的意義而言,就不會有「後報」。第九項與第十項的意義,由此可斟酌、瞭解。
以因緣的法則來說,三界內外的生死,都有順、逆之分別;順生死者,是有漏的煩惱業為因,愛、取等貪著為其緣;若逆生死者,則是以無漏的正慧為因,以每一種修行互為緣,都能破除煩惱減少造業。
順三界外的生死,也是以無漏智慧為其因,以無明等為其緣;若逆生死,即是以中道智慧為其因,以六度萬行為其緣,都能轉化變易生死。其它的法門,也是如此。列表如圖(二):
註:
1.五分法身:轉色、受、想、行、識之五陰,由戒而生定,由定而生慧,由慧而得解脫,由解脫而有解脫知見。
以此五法而成佛身,則稱為五分法身。
2.正因佛性:是人人本具的佛性,也就是諸法實相的理體,是成佛之正因。
3.了因佛性:透過修行,所得之智慧與佛性理相應,是為了因佛性。
4.緣因佛性:緣即助緣,一切功德善根,都能資助正因佛性的開發,是為緣因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