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社會救助法令修法後條件從嚴,以致不少低收入戶被破取消資格,苗栗、花蓮、宜蘭等縣退件率更高達二至三成,承辦員經常成為出氣筒,甚至遭生命威脅,苗栗和桃園縣最近各有一位承辦主管、承辦員,自願降調或請調他職。
筆者朋友患有精神方面毛病的六十歲弟弟,單身、無收入,長期住在苗栗一家私立療養院,只因早年父親將坐落苗栗市區的一間有糾紛房屋過戶給他,由於不動產價值超過標準,無法申請政府的社福補助,靠朋友和另一名兄弟按月支付住院費用和零用錢。
由於社會福利資源不足,政府為了防弊,使審查法令僵化,反造成有實際需要救助的人,讓德政大打折扣,好意變歹意,寄望現在的政府改變,已是緣木求魚,則未來新領導人能體察民漠,做好雪中送炭,不再讓僵化的法令使官民處於對立,抗爭、懷恨和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