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市政府日昨公布春節期間的家暴案件,六天內高雄市發生八十四件,高雄縣更接獲一百四十二件通報,不但比平日多出約四成,也較去年多。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回娘家過年」反常成為導火線。一般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少男性將妻子視為財產,即使妻子一年中只在農曆年時回娘家與親人團聚,也不願意,因此向妻子施暴。
分析家暴形成的原因,與婚姻品質有密切關係。
婚姻品質是夫妻重要的共識,是奠基在雙方「世界上任何的成功,彌補不了婚姻與家庭的失敗」的信念與價值觀上,因此,雙方都有義務化解或彌合婚姻上的裂痕;而且,雖然每個人都有權利追求幸福,但若已結婚,所考慮的不再是「我」,而是「我們」。
換言之,要維持和諧的婚姻生活,最重要的是要能「為對方著想」,每個人都該有婚姻生活主要課題是在處理、調和雙方「不同」的認知,因此不要斤斤計較,或把所有焦點放在自己身上,而能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就比較不會發生家暴,這就是婚姻生活的責任感,缺乏責任感的人永遠將自己的感受擺第一,或對事一意孤行,很容易製造悲劇。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婚姻品質令人憂慮。以往男女經過認識與交往,兩人心靈有了初步的交集,逐漸培養了感情,在一段時間後經過社會認可的儀式,從訂婚與結婚,這是傳統婚姻模式,不僅有眾人的祝福,而且有法律的保障,不過,這樣的過程與儀式還不夠,因為新婚夫妻仍不知道結婚後,應如何負起應有的責任。
反觀教會的婚禮,儀式最重要的在「婚姻誓約」,誓言內容大致是「不管對方未來如何,我都要永遠扮演好丈夫(或妻子)的角色」,這是一個嚴肅的誓言,是雙方打算共走一生的重要決定,而能否攜手走一生關鍵在兩人是否負起誓言責任。
因此,希望所有夫妻要下定決心,信守結婚誓言,做個有責任感的人,並互信互諒,戮力為經營並維持高品質的婚姻而努力,這才是遠離家暴,維繫美滿婚姻生活的不二法門。
黃有志(高雄市
/高師大通識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