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尼加拉瓜去年12月片面廢止與台灣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經濟部25日表示,決定停止施行該協定,不過業者盼有適當緩衝期,預告7月1日起停止實施。
尼加拉瓜於去年12月宣布與台灣斷交後,也決議廢止與台灣在2008年簽署生效的FTA,而依照規定,協定需由締約方通知對方180天後才會失效,經濟部國際貿易局25日表示,尼國片面中斷已構成重大違約行為,台灣決定停止施行該協定。
不過,許多業者反映已簽購採購合約,加上全球塞港,造成船期延誤,盼能有適當緩衝期,貿易局表示,預告7月1日起停止施行。
貿易局也提醒,尼國已停止核發台尼FTA優惠性原產地證明書,在7月1日前要申請適用關稅的業者,可參考財政部於今年1月21日公告的替代權宜措施。
據貿易局資料,台灣與尼國去年雙邊貿易總額為1億6650萬美元,台灣對尼加拉瓜出口金額為2294萬美元,僅占出口總額0.01%,中止FTA後,對整體貿易影響有限。資料顯示,台灣自尼加拉瓜主要進口冷凍食品、糖、咖啡生豆、鋼鐵廢料等產品,一旦FTA中止,將鼓勵及協助台商向其他與台灣簽署FTA國家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