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十月十日那天,當大家在寬闊的路上開起車時,我獨自下車走向海灘,為的只是想一瞥暮色中的那抹殘紅罷了。夕陽在我看到它約略一分鐘後,便急忙地墜入了我看不見的遠方,只留下來得太早的那如鉤的新月。我往海灘望去,除了海風向我吹來之外,只有稀疏的人影映入我的眼簾。
我被那種荒涼的感覺給吸引住了,這裡比平常看起來更像落日的海岸,這就是所謂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吧。車子的煞車聲將我從自己的思緒中拉了出來,我突然想起來了今天是來看煙火的。
我們選擇了在一個路邊觀看煙火,路邊剛好有一艘廢棄的船,我們就坐在上面看著遠方的煙火。雖然從這個地點看過去煙火很渺小,但大家還是瑟縮在一團看著小煙火自得其樂。站在大家後邊的我,看著這一幕,突然覺得能這樣在一起的機會大概也不多了;我有一個朋友寫過一篇文章叫做--走進傷心漫畫店,裡面曾寫到一段話:「當時的落日橙黃,兩三朵的浮雲在夕陽的下緣,剛好有一艘輪船在右下方緩緩航行,因為沒有帶到相機,我特別用雙手比成方格的形狀放在眼前,將這張永遠拍不成的照片,深深記在腦海裡。」雖然感覺他那個動作有點蠢,但自己手上剛好也沒有相機,於是我學了他的那個動作,也用雙手比成方格的形狀放在眼前,我模仿了那個感覺,將大家看煙火的背影,將這張永遠拍不成的照片,深深的記在腦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