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偵探」,可別以為自己是真的「偵探」。不過,記者早期跑社會新聞,真有點像警察在辦案,有時比警察還厲害,找出的線索常是警察破案的關鍵,這可不是吹的。
記者真有那麼厲害?說穿了,就是靠長期建立的人脈,以及對新聞的敏感和細心,才有豐碩的成果。
早期跑社會新聞的記者,「混」的對象,常是黑白兩道,社會新聞的發生,最敏感的是黑道份子。關係好,這些「兄弟」會一通電話通知你,還會暗示誰幹的,因此記者常比警察先到現場,在警察封鎖現場之前,記者已仔細看過現場後,進行深入採訪。因此,新聞呈現除了現場外,還有新聞分析。一篇完整的報導,常讓辦案人士嚇一跳,甚至要請教記者指點「迷津」。
有了權威報導,警方會對你另眼相看,採訪時不敢有所隱瞞(不過,會要求尚未成熟時暫時保密,記者當然會遵守)。在彼此互信下,記者的「權威」就建立了。不過,可千萬要記住,消息來源別洩漏,也千萬別相信警察會替你保密,否則一次洩漏,就別想混了。
警察辦案靠「線索」,線索來源靠「線民」,記者採訪最重要的是靠「線民」,警察養「線民」靠金錢和「養有案底的人」;記者養「線民」靠「混在一起」,當他認為是「自己人」之後,他會擔心你漏新聞,他會保護你。不過,最大的困擾是這些「兄弟」犯案時,處理新聞時就必須「拿捏分寸」,否則不留情的翻底,一定惹火燒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