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署近來統計,逾半數坐月子中心都未依法立案,衛生署最近重新修訂產後護理機構定型化契約草案,正式納入坐月子中心。衛生署說,未來未合法立案的產後護理機構,不得再以坐月子中心為名。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副處長蔡淑鳳說,除了輔導未立案的坐月子中心儘速立案,衛生署還將就合法產後護理機構進行評鑑,由於評鑑指標訂定相當複雜,最快明年會有結果。
衛生署最近請各縣市衛生局提報轄區內產後護理機構及未立案坐月子中心,合法產後護理機構約有五十多家,跟未合法立案的坐月子中心數量差不多。
照護處最近重新檢討,將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合一。照護處指出,按護理人員法規定,產後護理機構才能收治產後須護理的產婦及嬰幼兒,未來將輔導坊間未立案坐月子中心儘速立案,未合法的機構不能再以坐月子中心為名,招攬顧客。
由於坊間部分坐月子中心,為節省成本聘顧無護理人員執照人員照顧產婦,根據照護處重新修訂完成的定型化契約草案,不管是產後護理機構或坐月子中心,二十四小時都應有護理人員值班。
另外,定型化契約裡也訂有坐月子中心應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居住場所、膳食、衣物洗滌,以及產婦健康恢復及嬰兒照護教學課程等。為推廣母乳哺育,照護處不再把新生兒奶粉,列入坐月子中心提供的服務範圍。
衛生署最近委託學者訪察合法立案產後護理機構(即俗稱坐月子中心)收費狀況,最便宜的數高雄地區,至於瞄準竹科新貴的竹北地區坐月子中心,有的一天就要一萬兩千元,貴得驚人。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表示,產後護理機構收費標準屬地方政府權責,可以視當地狀況,決定要不要訂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