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問卷--正常夫妻關係不犯戒

 |20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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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和先生一直不淫欲清修多年,近來我先生(68歲)因生理需求,認為要有正常夫妻關係,我為了不讓先生、兒女對我信仰佛教產生誤解,重新和我先生過夫妻生活,請問這樣是否已破戒?求生淨土有資格嗎?

福報禪師答:戒,分出家戒、在家戒兩種,屬於在家信眾受持的戒有五戒、八關齋戒、菩薩戒等,其中除了八關齋戒,是為使在家信眾有機會學習出家生活,藉以長養出世善根、種植出世正因,而特別開設的方便法門,於一日一夜須受持「不淫戒」外,在家五戒、菩薩戒是為「不邪淫戒」。

所謂邪淫,是指合法的夫妻關係外的男女愛欲行為,如強姦、嫖妓、重婚、誘拐、販賣人口、妨礙家庭、強迫別人從事賣淫等,都犯了邪淫戒,如果是在家居士的正常夫妻關係,稱為正淫,不算犯戒。

當今許多家庭問題,大都來自不正常的關係,由於一時的無明、欲念衝動,造成許多遺憾與痛苦,因此持戒就是一種「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慈悲心,與菩薩道的具體表現,也是使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之道。守持戒律時,應把握戒的基本精神,才不會拘泥戒條的形式,而能與時俱進,發揮安頓身心、淨化社會的功能。

至於求生淨土,則以信、願、行為往生淨土三資糧,在《淨土生無生論》中言:「求生淨土者,信、願、行缺一不可。」《淨土論》云:「行者無定慧分者,唯須專念阿彌陀佛,求生淨土,此為要路也。」因此至心信要,懇切稱念彌陀聖號,觀想佛陀的清淨光明,自然西方有望。{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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