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禪境的發起,必有其原則性之次第,十境也有「互發」之情形;例如:境相本身不次第發起、或是重疊地發起;或行者會隨較強勢的境相先修,如煩惱熾盛,所以先於五陰而觀;或者由於宿世已研習過某些次第,所以今世未必從五陰境觀起。
就法性而言,十境一一即是法界,法界之外更沒其它的法,因此不需要捨此就彼,也沒有所謂的次第之法,所以十境互發,則無所謂次第的分別。
十境互發的情況,分:次第、不次第,雜、不雜,具、不具,作意、不作意,成、不成,益、不益,難、不難,久、不久,更、不更,三障、四魔,九雙、七隻。
一、從次第、不次第的角度而言:「次第」有三種意義,即是法、修、發。「法」,說明次第的深淺;「修」,過去世已曾經研習過,或這一世次第而修。「發」依次第修而次第發。
「不次第」也同樣有「法、修、發」三種意義。「發」,則不定,或前發菩薩境,或發陰入界境;雖然發的相沒有次第,但十種境相,還是具足的。「修」,若四大不調,就先修病患境;若增長四分(貪、瞋、癡、掉悔)煩惱,就先修煩惱境。如此隨那一項較強,就先修那一境。「法」,指眼、耳、鼻、舌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皆是寂靜門,都是法界。何須捨此就彼呢?此言出自《寶篋經》所說。所以,法界之外,更沒有其它法可說次第相也。
從煩惱的角度來說:《無行經》說:「貪欲即是道」,《淨名經》(維摩經)說:「行於非道,通達佛道」,佛道既能通達,就沒有所謂的次第了。
「病患」是法界者:《淨名經》說:「今我生病,不是真的生病、也不是沒有生病;眾生生病,也是如此。」以此自我調和,也度化眾生。維摩在方丈室中託病,而有維摩與文殊兩大菩薩的法義論辯;佛陀在雙林樹下,因告知背痛,而有純陀請法,廣開法身常住之理。「病患」是法界,就是這個道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