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正刑法,加重酒駕罰款、刑責,各方討論甚多,我覺得值得大家省思的,還有如何重建台灣的公民道德教育。
從台北跨年晚會留下十一噸垃圾、商家占據騎樓公有地、公廁等公共空間、設施滿目瘡痍,到酒駕刑罰加重仍不乏駕駛人「以身試法」等,這些都是我們日常生活熟悉的事情,都凸顯了台灣公民素養有待提升,我們必須嚴肅地思考,究竟台灣公民道德教育,在那個環節出了問題?
台灣並不是沒有公民道德教育,從上小學開始,學童就被教導誠實、有禮、守秩序等公民應有的行為,及該遵守的規範,但是,台灣的大人們,特別是常在媒體出現的政治、影劇等公眾人物,當他們作出負面示範時,都會為自己不當言行合理化,久而久之積非成是,成為風氣,甚至形成惡質文化。
這樣的例子俯拾皆是,例如前幾天的職籃比賽,教練不滿判決而動粗、演藝人員屢次吸毒卻一再說謊等,這樣的事在政治領域更是不勝枚舉;這幾年,政治人物的言行愈來愈不堪,做了及說了許多連大人都覺得不宜的動作或言詞,如立法院的肢體衝突、政府某些高層的荒謬言行,透過媒體的放大效應,形成似是而非的價值觀,這些不顧他人感受,及強烈自我風格的語言、行為,逐漸成為社會部分人言行的準繩。
也就是說,當在公共領域過度強調、放大「自我」的言行蔚為風氣,每個人只想滿足「個人」感覺,或凸顯「個人風格」時,是不負責地拋開「個人」該有的社會責任,而台灣社會就充滿了許多的「個人」,自然無法形成強調「公共價值」的公民社會。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種過度重視「個人感受」的氣氛,容易被詮釋成「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進而讓從小學習、建立的公民道德教育崩解,甚至被全盤否定。
要重建台灣公民道德教育,應從這些公眾人物注意自己言行做起。黃健群(北縣中和/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