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日前在台南替立委候選人輔選時,質疑對手買票,竟突兀地呼籲台下民眾,賄選款項不妨「拿歸拿、投歸投」,雖然他補充「這是民眾教他的,不是他教民眾的」,但予人他認同選民可收賄款之感。
雖然「拿歸拿、投歸投」並非陳總統原創,在民國四、五十年代,黨外的高玉樹競選台北市長時,即提出此一說法,與龐大的國民黨機器對抗,有悲憤的時代意義,當時引起民間極大的共鳴。
但四、五十年過去了,如果現今總統兼執政黨主席,仍主張「拿歸拿、投歸投」,顯示台灣的民主進步有限;而且,身為總統須隨時保持高度,實在不宜公開「教唆」人民犯罪,而應依法行政。此外,如果確有候選人賄選,就必須鼓勵選民檢舉賄選,不能變相鼓勵選民收賄選,否則置檢察官於何地?若因此造成選風更敗壞,陳總統也難辭其咎。
陳總統與高玉樹雖都是出身黨外,但兩人除了時間的距離外,尚有角色的差異,當年高玉樹說出「拿歸拿、投歸投」,予人悲壯之感,而陳總統以國家領導人身分說出此話,令人有口不擇言之感。
時代、環境、潮流都在變,要用舊時代的競選口號就必須篩選,陳總統身為元首,凡事均須謹言慎行,恪遵「時然後言」古訓,避免形成誤導。
朱明鑑(台北市/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