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三檢察官標準不一 濫權不起訴謝幕僚 馬:不能鄉愿 謝營批恫嚇
【本報台北訊】台北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先後宣判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馬英九昨天以受害人身分對檢察官侯寬仁涉及不實筆錄,提出涉嫌偽造文書罪告訴,馬英九並和律師陳長文共同舉發侯寬仁等三位檢察官,指其偵辦前高雄市長謝長廷特別費案時標準不一,未起訴以不實發票核銷費用的前高雄市政府台北辦公室主任陳雨鑫,涉嫌濫權不追訴罪。
對此,侯寬仁表示,已多次澄清,不願再多談,「真象總有大白的一天」,他坦然接受馬英九選擇的方式。被點名的檢察官之一沈明倫接受訪問表示,特偵組完全依法律、憑證據辦案;若馬英九覺得這麼做心安,「汝安則為之」。
馬英九委任律師宋耀明指出,侯寬仁偵辦馬英九特別費案時涉及不實筆錄,但檢察體系至今沒有自省動作,侯寬仁等三名檢察官對謝長廷幕僚陳雨鑫涉及詐領特別費的明確事證,卻予以不起訴處分,相關再議機制也遙遙無期,馬英九曾任法務部長,不能坐視少數檢察官斷送檢察體系公信力,也不容許少數檢察官拉著檢察體系向下沈淪。
此外,宋耀明也質疑侯寬仁等三位檢察官,在偵辦馬英九相關案件時態度偏頗,不應再承辦馬英九的相關案件。
馬英九則強調,二審法官與一審法官同樣認為筆錄與錄音不一致,司法改革是民眾非常殷切的盼望,他一定要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絕對要貫徹到底,「必須採取這樣辦法,才能喚醒我們社會、喚醒我們的司法界」。
馬英九認為,他的特別費案,「對於檢察官的風紀,對於司法的公信都有很大的傷害,如果再不採取行動的話,真的對不起國家的司法。」他說,如果不站出來,一定有人說他獨善其身,他做過法務部長,在這個事情上不能鄉愿。
陳長文表示,提出告訴和告發,是為了懲罰違法濫權的檢察官,給他們一個教育機會,不要「選擇性辦案」,走出政治的干擾,並讓檢察官們知道過去七十多年來未曾被援用的刑法「濫權追訴與不追訴罪」有其實際的制裁效果,並非具文。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競選辦公室發言人趙天麟和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謝欣霓則說,馬陣營的動作是在恫嚇檢察官,讓檢察官不敢再調查馬英九在特偵組的八、九件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