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監察院建議教育部,裁併迷你小學。據監察院調查,九十二學年度學生人數少於百人的迷你中小學,有五百六十一所,耗用人事經費約五十一億元,平均每校每年要花費近千萬元。教育部去年委託政治大學所做的分析顯示,三百人、十二班以下的國中,以及一百人、六班以下的國小,不具經濟效益。
以人口發展趨勢來看,未來隨著少子化浪潮,學生數將愈來愈少;以城鄉分布來看,城市人口過度集中,目前已經有人口逐漸回流鄉村。如果以現在的經濟效益標準來評估教育資源分配,未必適用未來實際的發展。
再以「學習權」的精神來看,「小班小校」的理想一直是教改諮議報告書、「四一○」民間教改的訴求,並寫入教育基本法第十一條中。小規模的基本國教,方能減輕教師壓力,兼顧每個孩子的需要與發展,也能善用每年培育的師資。整體來說,城鄉之間應當平衡發展,分散城市的規模,鼓勵更多小而美、機能健全的聚落存在,讓每個鄉鎮都能擁有良好的教育、醫療,才能紓解人口過度集中城市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