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三讀修正軍公教退撫5法修正案,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退撫基金費用,比照勞工和私校教職員,不計入個人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明年報稅就適用。圖/邱德祥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今(28)日三讀修正軍公教退撫5法修正案,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退撫基金費用,比照勞工和私校教職員,不計入個人年度薪資收入課稅,新制追朔自今年元旦起生效,也就是軍公教、政務人員明年報稅就適用。
此外,未來軍公教人員退伍、退休領取月退休金,或是遺屬領取月撫恤金或遺屬年金額度,當物價指數累積變動達正負5%,就應隨物價指數調整軍公教退撫給與;若未隨物價指數調整,也至少要每4年要檢討、啟動調整一次。
軍公教退撫給與隨物價調整比例,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決定。
2019年8月23日大法官釋字第782號解釋認定,年金改革中對於「退休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金規定」因違反平等原則違憲。今天也三讀修正相關條文,並回溯至2019年8月23日施行。
圖/邱德祥
因應新制,初估有1169位退休軍公教再任私校專任教師而停領退休俸者,將發給退休俸,並從2019年8月23日起開始計算。
立院今三讀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公務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政務人員退撫條例與公務員退撫基金管理條例等軍公教退撫5法,修法後讓軍公教與勞工等各類人員課稅規定一致,兼顧稅賦衡平。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表示,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免繳所得費新制,原本明年元旦生效,在國民黨團主張應追溯今年適用後,行政院與民進黨團也同意讓步。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認為,相關改革是讓全民共享台灣經濟發展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