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提出「二二八究責特別條例」,對國民黨當時侵害人權的違法行為,不僅將立法追究,排除追訴期限制,且將「殃及無辜」。
今年是「二二八事件」六十周年、解嚴二十周年,未見執政黨寬容,反而為選舉要消費歷史悲劇。「二二八事件」的歷史錯誤,當時的統治者當然要負起責任,但「冤有頭、債有主」,權責要相符,不可無限上綱。
「父債子還」的觀念封建、落伍,已被朝野在「民法繼承編」修正案封殺,民進黨卻提出「二二八究責特別條例」,言明即使所謂的「被告」已死亡,當事人配偶、子女,甚至外甥、姪子、姪女也不倖免,都被包括在被「究責」範圍內,「株連九族」在民主時代連想都不能想,執政黨卻要立法,大開民主倒車。
姑且不論「加害者」的孫執輩不了解「二二八」,即便是「加害者」所為亦是受政權指示,與配偶、子女、外甥、姪子、姪女等何干?民進黨如果真在乎「轉型正義」,當初就該將尚存的「加害者」繩之於法,以謝國人,但主政者卻頻以國策顧問名器加之,卻對二二八諸多調查敷衍以對,如今拿無辜第三者開刀,不嫌廉價與怠惰嗎?
民進黨無端牽拖的鬧劇,將自己的「人權立國」招牌砸得稀爛,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的「和解共生」主張更徹底被揚棄。近一、二周來,從陳總統拋出的「慎重考慮戒嚴說」、前國安局副處長蕭台福「情報生涯三十年」一書被查禁,到「二二八究責特別條例」羅織無辜者罪名,一連串的肅殺之氣,真教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鹿鳴(高雄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