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不過,由於行政院版草案名稱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朝野立委針對「全國性」排除地方性公投產生爭議,最後初審僅針對不在籍投票採移動投票有共識,投票權人可於投票日至移轉投票地之投票所投票,其餘通訊、特設投票等提案條文,均不予採納,其餘個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行政院會九月三十日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未來有公投投票權者可在六十天前,以書面或線上方式申請移轉投票,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在十月八日院會將草案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針對政院版草案名稱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排除地方性公投,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地方性公投採不在籍投票,實際上不可行。對於立委建議未來可將地方性公投綁全國性公投進行,李進勇認為,包含造冊、開票等,須更周延討論,保留待協商。草案明定,若戶籍在山地、離島、偏遠地區,才能申請在同一縣市的其他投票所投票。
另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的規定,及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條文。意即父母同為軍人保險被保險人,可同時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