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 一至三公里內可多蓋十層樓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天通過台北松山機場禁限建放寬案,高度由六十公尺放寬為九十公尺,交通部民航局表示,放寬建物高度僅限於機場南面的局部範圍,不會影響飛航安全,大約從民權東路到忠孝東路範圍內,建築物可望多蓋十層樓,但仍須配合台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率考量。
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這是經交通部委託專業公司研究評估,及國防部、內政部相關單位審慎討論,實際飛測確認無虞,將可改善機場周邊約一千一百九十八公頃的都市景觀跟生活環境,有助台北市都市發展和都市更新。
民航局指出,原本是松山機場跑道中心線六公里範圍內,建物高度不得超過六十公尺,後來信義區開發需要,在民國七十幾年時,就已先放寬為三公里內高度不得高於六十公尺。此次局部放寬,跑道中心線一公里內建物高度仍維持六十公尺,一公里至三公里範圍內的建物高度可到九十公尺。
對於禁限建放寬後將造成松山機場無法成為兩岸直航的機場的質疑,民航局長張國政強調,現行航道、機型、運量都不變,如果禁限建放寬對飛安沒有影響,就不會對航空的評等造成影響;兩岸能否直飛是政策問題,政策如果定為兩岸機場就可以落地,否則就不行。
台北市長郝龍斌則表示,適度解除航高限制有助於放寬都市景觀,但必須有配套措施,絕對不能影響飛航安全,他強調:「安全絕對不能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