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現行的漏規不少,醫師指定費屬於其中之一。台北市衛生局取消醫師指定費的收取,因此引起醫師們的反彈,直指取消檯面上的收費方式,將使過往的「私收紅包」死灰復燃。
雖然醫師指定費已行之多年,但是不足為訓。畢竟醫病關係,並非單純的金錢給付,尚有精神上的照顧義務,完全以金錢作為衡量的標準,未免做出過度狹隘的解釋,使得人際間的關係徹底物化。
當然,病患之所以指定醫師,往往屬於對於被指定醫師的醫學專業,深懷高度崇敬之意,絕非無因而生。在人情義理方面,似乎兩者之間構成特別的互動機制,前者給予後者額外的費用,並不為過。
但是指定醫師費制度化,不啻醫病之間的關係可以畫分等級,而且提供的價碼愈高,那麼服務的品質愈好,顯然不符平等原則,恐使醫療行為「階級化」,吾人期期以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