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保年金實施前 勞保、就保費率不變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今天排定審查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昨天指出,勞委會在其中「偷渡」調漲勞保費率的條文,使有雇主勞工的勞保加就保實質費率從現行百分之六點五增至百分之七,無雇主勞工則從百分之五點五增至百分之六點五。勞委會則表示,就保法即使修正通過,也必須等勞保年金實施後才會一併調漲。
勞保費率最低下限原本為百分之六點五,自民國九十一年開辦就業保險費時,為避免增加勞工負擔,將勞保費率由百分之六點五降為五點五,就業保險費率訂為百分之一。由於業保險基金收入遠大於支出,因此勞委會決定將就保費率降低百分之零點五。
姚江臨指出,調降就保費率原本可減少勞工負擔,沒想到勞委會竟偷渡調漲勞保費率,使全國八百多萬勞工及其雇主都會負擔增加,且從勞委會送到行政院都沒有人發現。姚江臨說,在勞保任何給付條件未改變情況下,他已要求國民黨團全力反對這項修法。
對此,勞委會勞保處長孟藹倫表示,就保基金累存太多,但勞保卻財務嚴重不足,為了勞保年金能順利上路,勞委會才請求立委支持就保法先修法,先降就保費率,勞保費率才能回歸給付面、實質精算費率,讓就保、勞保回歸正常運作,不可能「偷渡」。
孟藹倫說,勞保年金如果要開辦,勞保費率將從百分之六點五起跳,加上就保降到百分之零點五,兩者合計為百分之七,但前提是開辦勞保年金,因此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即使先通過,勞保費率也不可能在未改變給付條件下調漲,屆時也會訂定日出條款,明訂勞保年金修正通過後才實施;在此之前,所有勞工勞保加就保仍維持原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