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往」,還是「已往」,兩種說法都有人支持,到底哪一個才對?
雖然一般以「以往」為正解,但寫成「已往」也不算錯,因為古代的「以」和「已」可以相通;如《禮記‧檀弓》說:「則豈不得以。」注解即云:「以與已,字本同。」
挑剔的人或許會說:「以往」指「之前」,而「已往」指「已經」,就意義上,兩者不都是指過去的事?
不知道你有沒有注意到:日文漢字中,「以往」也通「已往」?
「以」當作「陪從連詞」時,可加在「往」、「來」、「前」、「後」、「上」、「下」、「東」、「西」、「南」、「北」等字的前面,用來形容之前、之後……等狀態或方向;而「已往」一般用來與「未來」相對,指昔日、過去、以前,所以不論「以往」或「已往」都可以這樣用:
「在大量使用網路的時代,面對面的溝通反而比以(已)往」更重要。」
「任何一位國民,對自己國家以(已)往的歷史,都應該略有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