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行政院花了九千多萬元,在總統府前的介壽公園內,建造「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而且將介壽公園改名「白色恐怖紀念公園」。
政府老把「人民當家作主」、「社群自治」、「住民自決」等口號掛在嘴上,卻對一座名稱使用長達三四十年的公園,卻說改名就改名,毫不顧及台北市政府意見,與在地民眾社群感受,這豈不是雙重標準?難道只因「去中化」與「去蔣化」,就可籍「轉型正義」之名蠻幹?
況且,原是戒嚴時期刑場的台北市六張犁,在馬英九擔任市長時,就建了一座「馬場町紀念公園」,紀念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若行政院把紀念碑蓋在那座公園裡,不是更富紀念意義嗎?行政院為何要重複、浪費?
公園綠地是公共空間,改名或設置政治圖騰是社群的公共事務,為彰顯公共空間為在地民眾所有的屬性,應徵詢在地民眾意願,但政府以打倒威權之名,拆除各地兩蔣銅像,然後用自己屬意的政治圖騰取代,只是用新的不正義取代舊的不正義,消費公共空間為政治服務。
而且,民進黨政府執政已七年多,若真要為戒嚴時代的政治受難者平反,為何要等總統與立委大選前,才想到要蓋紀念碑?政府對如此消費受難者的心態,要如何自圓其說?
史松青(台中市/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