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天氣轉涼,冬令進補是傳統防病強身的保健方法,民眾仍有在市集、地攤、夜市購買藥品的習慣,由於這些場所販售的藥品來源不明,亦無藥事專業人員諮詢服務,且販售地點流動,常發現有偽、禁藥品情形,任意購買恐危及身體健康。衛生局呼籲民眾「呷藥要注意,亂吃出代誌」。
衛生局日前配合調查局台中縣調查站,於縣轄區菜市場攤販及夜市稽查查獲兩位負責人皆未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而販售中藥材及貼布藥品,依違反藥事法處辦。
衛生局提醒,購買使用藥品前應先「停、看、聽」│停
:勿購買市場、夜市攤販藥品。看:買藥前看清有藥品許可證字號之藥品。聽:聽藥師說藥。
衛生局建議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看診,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的藥品,不購買非醫療場所例如市場攤販、雜貨店等來源不明藥品,拒絕誇大不實及標示不清藥品。
衛生局鼓勵民眾明確掌握購買來源、商號及地址,如有發現不法流動販藥集團販售藥品,可撥打衛生局免付費檢舉專線:○八○○○六八八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