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聯聖火慢跑活動即將開跑,十一天的活動要耗費經費一千五百萬元以上,而且是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買單,又見體育淪為政治工具。
體委會成立的目的是「統籌國家體育事務」,因此體育經費應用於體育事務上,而且體委會施政主軸是「推展全民運動」和「提升競技實力」,我國的體育經費已遠低於歐美各國,甚至低於美國大聯盟洋基隊支付全隊球員的兩億美元(約新台幣六十五億元)薪資,經費更須謹慎均衡配置,況且明年有北京奧運,經費更須挹注培訓工作,但如今把經費用於與體育事務毫無關係入聯活動,自然遭抨擊。
事實上,近年來體育經費表面上有增長,但多數耗在興建屢被監察院糾正,且有綁樁之嫌的「蚊子館」,以明年度體育預算為例,經費約五十八億元,雖較今年度大幅成長,然而總計交由地方政府執行、體委會當過路財神的「整建運動設施」,占「國家體育建設」總預算比例高達六成二,可見經費是明增暗減,只算虛胖。
此外,全民運動經費僅為競技運動經費四分之一左右,有限的經費卻編列世界運動會選手培訓預算,顯見明年度預算編列,不但虛飾且整體配置不當,如何能推展全民運動及提升競技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