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民黨的文宣中,出現了「趕羚羊」和「他,馬的」等字眼,引起不少討論及批評,泛綠政營更是藉機攻擊、揶揄。筆者認為,除了政治意涵,還有人文和文化的議題,更值得深省。
中國文字向來有「雙關修辭」的妙趣,利用語言的聲音或意義的聯繫,使一句話同時牽涉兩種以上的事物,其中的「諧音雙關」和「字義雙關」,就常可在店名或廣告中看到。
「諧音雙關」是利用語詞音同或音近的條件,所構成的修辭方式,如「趕羚羊」就是閩南語罵人髒話的諧音;「字義雙關」是利用語詞同音異義的條件,所構成的修辭方式,如「他馬的」和「他媽的」的語音相同,但詞義不同,前者指「他,姓馬的人」,後者依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是指罵人的粗話。
「趕羚羊」和「他,馬的」雖是種雙關修辭,都有文字雙關的趣味和創意,可是卻顯得粗俗鄙陋,實在必須商榷。
「諧音雙關」容易誤導民眾寫錯別字,混淆辨字的認知,如非法走私寫成「飛髮」走「絲」、面面俱到寫成「麵麵」俱到、情有獨鍾寫成情有獨「鐘」等,但如果出現的店名或廣告中,似乎就可順理成章地被認為有創意。
「字義雙關」容易誘導民眾誤解或扭曲原意,而產生不必要的歧義,如「康熙來了」不是指康熙皇帝,是指主持人蔡「康」永和徐「熙」娣;「聰明絕頂」不一定用來稱讚人非常聰明,同時也可用來調侃人禿頭;「舉足輕重」不一定指人具有相當的分量,也可形容人走路一跛一跛的樣子。
這些用法都會造成文字亂象,難怪國人的國語文能力愈來愈差,錯別字連篇、濫用成語,同一句話各說各話,這是一種文化病態,也暴露國人不實事求是,甚至說錯話、做錯事還硬拗的心態,應該規範和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