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萬自營業者,可領勞工生活補貼。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勞動部今(7)日公告修正110年度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之發給相關事項,擴大納入109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者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也符合補貼資格條件,可領3萬或1萬元。預估增加受惠人數約6萬3千餘人,最快周五(9日)入帳。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以在職業工會加保勞工為適用對象,並以月投保薪資2萬4千元為基準,分別發給1萬元或3萬元生活補貼,但原本只採認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千元才能申請,今公告擴大納入採認109年度年收入未達40萬8千者、持永久居留證者。
勞保局說明,凡符合修正後補貼資格條件者,如109年曾請領勞工生活補貼,勞保局將於7月9日起直接將補貼款項匯入同一帳户或以支票郵寄原留地址,並附記「行政院發」字樣,無須另提出申請。
此外,若109年未請領生活補貼者的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可從7月9日起至8月9日止,上勞保局網站以身分證號或居留證號,線上登錄勞工本人帳戶資料、聯絡手機及地址,勞保局將於資料登錄後儘速撥款,並以簡訊通知。
勞保局表示,配合本次擴大補貼發給作業,所有符合生活補貼資格條件而尚未請領者,勞動部也同步修正延長登錄帳戶期限至8月9日止,呼籲尚未登錄帳戶者儘速至勞保局網站登錄帳戶資料。
勞保局重申,疫情警戒期間,不臨櫃、不群聚,避免前往職業工會、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聚集及洽辦,以免違反防疫規定及發生群聚染疫風險。如有疑義,可撥打勞保局諮詢電話 02-23961266轉分機5555,或勞動部1955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