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疫苗含汞引發安全疑慮,引起許多家長關心,鬧得沸沸揚揚,消基會昨天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遞交保證疫苗安全切結書,要求局長郭旭崧及副局長施文儀簽名,附連帶責任,不要僅止於口頭保證。施文儀表示,不管有無簽切結書,政府核可認定安全的疫苗,接種後發生問題,政府會負起全責,這是制度,疾管局不會隨民間團體起舞。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他強烈質疑,疾管局今年向國外四大藥廠採購的疫苗,其中仍有不含汞的疫苗,為何疾管局又要購買含汞疫苗?目前,已有國家正式停用含硫柳汞的疫苗,但台灣卻還在採購無法證實對人體無害的流感疫苗。
消保法第七條規定「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性,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企業經營者違反前兩項規定,致生損害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程仁宏表示,疾管局明知採購流感疫苗含有乙基汞,竟未充分告知,顯然已違反上述規定,消基會希望國內全部幼童都能接種不含汞的流感疫苗。
為了反對衛生署提供的公費疫苗含汞,要求衛生署官員切結保證疫苗安全性,以免造成疾管局躲在國家賠償法的後面,萬一出事,還不是全民埋單,不料郭旭崧及施文儀都因公外出,切結書由主秘代接受。
施文儀接受訪問時表示,對消基會「疫苗疑慮」表示尊重,但國家有制度、法律規範,公務員依法行事,依國家正常機制行事、多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