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 網路禁止販售

陳瑞娟 |200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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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瑞娟台北報導】在網路上輸入「隱形眼鏡」四字,就能找到各種宣稱專業的隱形眼鏡購物網,其實網路販售隱形眼鏡是違法,台北市衛生局最近就發現二件拍賣網站違規販售隱形眼鏡案件,依藥事法處六萬元罰鍰,繼續販售將連續處罰。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股長沈美俐表示,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依規定,醫療器材應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能製造與輸入;醫療器材也須領有許可執照的藥商才可販售。而在許可販賣場所部分,醫療器材須醫師處方,或須專業指導使用,因此個人賣家或藥商皆不能在網路販售隱形眼鏡。她說,網路拍賣無許可證隱形眼鏡,違反藥事法第四十條,依同法第九十二條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最近網路上流行「黑色瞳孔放大片」、「韓國進口美容片」等。日前衛生局透過網路平台,找到二件網站違規販售隱形眼鏡案件,分別處六萬元。

另外,刊播醫療器材廣告須事先申請廣告核准,才能依核准內容刊播廣告,她說,藥事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且未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而於網路刊登隱形眼鏡廣告,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也提醒,消費者在拍賣網站購買產品,雖價格便宜,但易買到品質不良或非法產品,若造成身體傷害,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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