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公告「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實施要點」,用意是鼓勵全國公私立中小學成立募款專戶,向社會大眾勸募資金用在弱勢學生身上。
平心而論,近年經濟不景氣、貧富差M型化及家庭裂變日益增多,的確影響不少下一代的就學、心靈及營養攝取,而也有不少案例經傳媒報導,得到如潮的熱心捐款,可是若教育部要把勸募體制化,而且是密集的一校一戶,那就必須注意可能的後遺症。
假如在各學校教育儲蓄(勸募)戶成立後,教育部和各縣市政府所編列的補助弱勢學童經費縮水,反而無形中要學校化緣衝業績,那何異是變相收取教育捐,補政府財政不足。
其次,如果三千多所中小學都得對外勸募,為了打動人心捐款,恐會讓悲苦的學童成了宣傳工具,在心靈烙下傷口。
此外,勸募一旦常態化後,社會大眾的關懷也會彈性疲乏,甚至欲振乏力,這種情形已出現在一些高知名度的社會救助團體,不能不考量。
所以,到底是個案捐款或長期帳戶勸募,還是要尊重學校意見,並考量各地的環境,教育部實在不必強制要求。